在公元前2548年,即使信托概念尚未出现,也有类似信托的行为发生。
在古埃及时代,存在一种具有信托功能的财产规划和遗产继承制度,即【遗嘱托孤】。遗嘱托孤是一种古老的法律文书,旨在确保孩子获得适当的监护和财产管理。
在古埃及人去世时,他们可能会担心孩子没有监护人照顾,或担心财产被盗窃或浪费。因此,他们会在生前撰写 “遗嘱托孤”,规定去世后由谁监护孩子并管理财产。这份文件通常交给受托人,负责监护孩子并管理财产。
受托人管理财产,如房地产、土地、金钱等,并确保这些财产用于孩子的教育、生活和照顾。当孩子成年或达到特定年龄时,受托人可能会将财产移交给孩子本人。
这种遗产管理方式与现代信托概念相似,借助第三方管理资产,确保无法管理资产的受益人得到全部遗产,避免欺诈或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