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期间丈夫逝世,妻子有权继承遗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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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个案:丈夫在办理离婚前逝世,妻子有权继承遗产吗?

梁小姐指出,她与丈夫拥有一位孩子,感情生淡,双方协议离婚,在孩子的赡养费方面也达成共识,两人在近期办理了离婚手续。

但是丈夫在这期间内意外逝世,名下有一间联名房子、已经供完的车子和一些现金。

丈夫没有留下遗嘱,而离婚程序尚未进行,在这种情况下,她还能以妻子的资格来继承丈夫的遗产吗?

答:若梁小姐的离婚程序还在谈论中的话,只要一天还没正式离婚,她与丈夫仍是合法夫妻,所以她作为配偶是有资格继承丈夫的遗产。

若梁小姐上了法庭,有了庭令,就得视乎法庭的判决。

原文来源:《中国报–知多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