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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时间:2004年12月,终年40岁
死亡原因:患子宫颈癌去世
事件焦点:虽已移交信托公司,但其母不认同遗产分配方案。
一代歌后梅艳芳病逝后,其遗产纠纷事件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梅艳芳知道自己时日无多时,就准备安排遗产。梅姐为了让自己的遗产能利用得更好,生前在精神状态良好的情况下,咨询了专业人员,在律师的见证下订立了遗嘱,并将遗产托付于某信托公司设立的基金,梅妈妈的生活费由梅艳芳的信托基金每月支付。
梅艳芳终生未婚,按说母亲是她最亲的人,为何她不把自己的财产全部托付?原来,梅妈妈生性好赌,阿梅生前就对母亲的这个爱好非常不满,所以只在遗嘱中交代,由信托基金每月支付母亲10万港元生活费。梅妈妈对这个数字十分不满意,并付诸诉讼,而梅艳芳的哥哥梅启明也加入战团,虽然梅艳芳已经逝世,但关于遗产的官司始终都没有停过,2014年初香港法院还驳回梅妈妈申请80万港元周游世界的申请。据知情人透露,梅艳芳遗产所设立的基金已所剩无几,仅位于寿山村道的故居可供变卖,现金数量可能已经趋近于零。
幸好梅艳芳在生前立下了“娱乐圈最专业的遗嘱”,否则以梅姐生前仗义疏财出手阔绰的举动,身后不知会有多少人会算计她的遗产,要是没有这份遗嘱,闹出争执的可能就不止梅妈一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