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指定了EPF 的受益人了吗?

大马公积金局不断的呼吁会员们办理指定受益人,避免在往后出现遗产无人认领的情况,而根据2016年结束的最新统计资料,竟然有高达73%的公积金会员还没有指定受益人!

指定公积金存款受益人的目的是在会员发生意外身亡或者离世时,受益人能够接受存款,如果公积金存款没有指定受益人,那么亲属在接手时将会面对法律程序问题。

公积金受益人不能被遗嘱取代

根据2001年公积金局的条例,就算会员已经私下立了遗嘱,但如果公积金局没有会员所指定的受益人资料,有关存款在会员发生意外时仍会被以“没有受益人”的方式处理。

第一种情况是,只要受益人年过18岁,就能接受逝世者的公积金存款,如果未满18岁,必须在成年时才能提出,或者监护人有资格提取。

另一个情况则是,如果公积金会员已经在立遗嘱时指定了公积金存款的受益人,无论逝世者已婚或单身,公积金只承认逝世者遗嘱内的遗嘱执行人,有关遗嘱执行人是有权先提取逝世者的公积金存款,再由有关的遗嘱执行人分配公积金存款。

如果你还没有指定公积金存款受益人的话,那么请趁早,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程序。

以下是指定公积金存款受益人的方式和详情:

-必须是年满18岁的会员,得亲自到公积金局填写表格。

-可上网下载 KWSP 4表格

-大马卡和复印本

-一份受益人的证件(大马卡、报生纸)复印本,受益人无需出席。

-无需证人,会员可以亲自填写受益人表格。

欲知更多详情,可浏览公积金局网站查询:www.kwsp.gov.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