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遗嘱?
- A) 一般人认为遗嘱是一个人生前的遗言尤其是生命垂危时,留下的话或写下的遗书。
其实并不然。遗嘱是一份依据法律程序所作出的文件说明一个人死后怎样处理他遗产的心愿及谁负责处理死者的遗产。
- B) 一份遗嘱一般上牵涉到四方:
1) 立遗嘱者
2) 执行人
3) 受益人
4) 见证人
- C) 立遗嘱的人,我们称他为立遗嘱者 (Testator) 。
立遗嘱者之个人代表,我们称他为遗嘱执行者(Executor);受益人就是那些在
遗嘱里受惠的人;见证人是指见证遗嘱者所签署的人。
2)要立一份符合法律的遗嘱,必须根据法律所规定之形式和程序事什么?
- A) 一份遗嘱必须是书写的,除非是特权遗嘱 (Privileged Will) 。例如,在军队里的
士兵、海军、海员在值勤时,都可以立特权遗嘱。特权遗嘱是口头说的或也可
书写,不过不必立遗嘱者签署。
- B) 立遗嘱者一定要18岁 (马来半岛和砂捞越) 或者21岁 (沙巴) 。在立遗嘱时,他
必须要头脑清醒(Sound Mind)。立遗嘱者必须要在遗嘱末端签署以及写下日期。
- C) 立遗嘱者的签名必须要有两个人见证,而他们不是受益人以及他们不是受益人的丈夫或妻子。
- D) 执行者若不是受益人以及不是任何受益人的配偶可以见证这份遗嘱。
- E) 这两名见证人必须在彼此和立遗嘱者面前签名。遗嘱不需要盖印花。
3) 谁有资格立下遗嘱?
只要一个人在满18岁,他就可以随时立下遗嘱。
目前为止,还有很多人死后却还没有立下遗嘱。理由包括如下:
一些认为,他们没有留下什么财产,不必立下遗嘱。
一些认为只有有钱人才有能力立遗嘱。
一些认为死后,遗产将自动转移给他们的另一半。
一些认为他们无需做遗嘱,因为他们没有亲人。
一些人完全没有理会立遗嘱这些事。
4) 遗嘱要以什么语文书写?
法律没有规定遗嘱要以什么语言来书写。如果遗嘱不是以国文或英文来书写,当要申请遗嘱授权令,那么就必须要翻译成国文或英文。任何的翻译,也许会备受争议。
5) 可以把公积金或保险金列在遗嘱里吗?
在有提名的情况下,公积金和保险金时归给受益人的。它们不能归入在遗嘱里头。遗嘱不能将以上提名作废。
6) 遗嘱能否修改?
在你还没有过世前,你可以随时修改遗嘱内容。当你每次立下新的遗嘱。之前的遗嘱就会被取代。
9) 立遗嘱有什么好处?
立遗嘱的好处很多,例如确保你的遗产的分配如你心愿;确保你的遗产没有分配给你不认识的亲戚;申请遗产管理书(Grant of Probate)之程序比较简单。
10) 如果没有遗嘱怎么办?
如果你没有立下遗嘱,那么你的遗产将根据1958年分配法令来分配。
无遗嘱者留下生还者 | 资产分配法 |
配偶而已(没有父母 / 孩子) | 配偶 – 享有全部资产 |
配偶及父母(没有孩子) | 配偶 – 1/2 父母 – 1/2 |
孩子而已(没有配偶 / 父母) | 孩子 – 享有全部资产 |
父母而已(没有配偶 / 孩子) | 父母 – 享有全部资产 |
配偶及孩子(没有父母) | 配偶 – 1/3 孩子 – 2/3 |
父母及孩子(没有配偶) | 父母 – 1/3 孩子 – 2/3 |
配偶,父母及孩子 | 配偶 – 1/4 父母 – 1/4 孩子 – 2/4 |
如果没有遗嘱,死者的亲属要决定谁是遗产的管理者(Administrator),要向高庭申请遗产管理书(Letter of Administrator)。在程序方面就比较复杂。
第一,他们会为谁是管理者而争论不休。
第二,管理者要提供两个担保人来领取此遗产管理书,除非法庭豁免。
第三,时间比较长。
如果你要将遗产给朋友或做慈善,那么就要立下遗嘱;如果你是单身,没有亲人,你也应该立下遗嘱。如果没有的话,逝世后,政府就会继承你的产业。
遗嘱,您立下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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